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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期检查相关注意事项及通知(含 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)

发布时间:2018-06-14浏览次数:

(一)相关通知请下载附件仔细阅读,各专业中期检查组应交的材料是:

1、中期报告1份;

2、中期检查表;

3、中期检查小结;

 

 

(二)时间节点:

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,按照校学籍管理的规定,需在每年的71日之前完成。由研究生教学副主任(副所长)负责组织,检查小组中至少要有一位学位分委会委员参加,硕士生按专业分组做论文进展工作报告。

 

(三)注意事项:

 

 

1、中期检查表在打印出来10天后,将无法再更改题目,建议在做检查前2-3天打印出来;    

2、有更换论文题目的可在此环节更换,在做中期检查时,请中期检查答辩委员会主席在《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》上签字,然后各小组委托1名学生统一将该表尽快送至C805,以便及时更改题目。  

3、原则上,中期检查后,研究生院不允许再更改论文题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