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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招生

关于拟录取后政审表、协议、调档函等

发布时间:2013-04-11浏览次数:
2013年统考硕士拟录取后续事宜通知如下:
注意:各类型拟录取考生 均需填写政审表,在自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,于5月1日前寄(交)出,寄(交)至:
北航办公楼东楼213房间北航研招办。邮编:100191

一、被一志愿拟录取的学术型及专业型硕士:
1、 被一志愿拟录取的应届生及往届生(非国防生、定向、委培等类型的)不需要签协议,直接下载政审表按要求办理即可。【注意:往届生的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出。】

2、 被一志愿拟录取的强军计划、国防生、委培生等考生,需前来学校办理领取协议事宜(因协议需带回,可委托他人办理),政审表可在现场领取,也可以在网上自己下载。办理时间:4月22日上午8:40-9:40,地点:新主楼B121

3、少数民族计划考生也需前来学校办理领取协议事宜(协议需带回,可委托他人办理)办理时间:4月22日上午8:40-9:40,地点:新主楼B121

二、调剂考生
原则上需本人前来办理,办理时间:4月22日上午8:40-9:40,地点:新主楼B121
特殊情况无法前来,需写委托书,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,写清委托原因并写明一切后果自负,本人签名。

三、国防生、委培生需本人前来办理,办理时间:4月22日上午8:40-9:40,地点:新主楼B121


四、推免生
直接下载政审表按该表上要求办理即可。